经班级评定,学院资助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25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通过的184名同学认定结果予以公示,上报学校待审,具体名单见附件。
如有不同意见,请10月20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学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学院将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17-83525775;电子邮箱:23400166@qq.com;
地点:行政办公室1号楼407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