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议,院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推荐本科(2304李砚秋、2305沈诗凡)、研究生2401班偲源为“立德树人奖学金”参选人至学校进行差额评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月22日——10月24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0月24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学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学院将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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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
2025-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