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学校第五次学科建设大会精神,落实学校第五轮学科建设的相关要求,加强学院的学科建设工作,明确学科组成员的职责与权利,全面提升学科建设能力和水平,圆满完成学科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各项任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学科建设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与处理,对学科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指导与管理。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学科建设的日常事务管理。
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蒋亦华、顾书明
副组长:何 杰
成 员:伍红林 曹如军 谢同祥 夏如波 罗 刚 王丽丽 常逢景
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孙启进
二、学科组成员职责
1.学科带头人作为学科建设的组织者、实施者,在制定学科规划、凝炼学科研究方向、培养学科队伍、统筹学科资源等方面应发挥重要作用。每年的12月份组织召开学院学科建设年度交流会,总结本年度的成绩与经验,明晰下一年度学科建设拟开展的工作和努力方向。
2.各方向的学术带头人要发挥自己的学术影响力,每学期开学初召集本学术研究方向的人员总结、汇报半年来取得的成绩和拟进一步开展的工作,研究本方向的重大学术问题,指导、帮助本方向成员开展研究,同时协助学科带头人做好学科建设的相关工作。
3.学科组成员应根据学科建设规划,围绕学科建设目标,各尽其职,团结协作,努力完成学科建设的各项核心任务。作为教育学学科组成员,在三年建设周期内,应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以上,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2篇以上,出版专著1部以上。作为心理学学科组成员,在三年建设周期内应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以上,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2篇以上。
三、学科建设的目标任务
1.平台建设方面:在三年学科建设周期内,教育学学科组应成为学校申报教育硕士项目的主要力量之一,并获批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教学或科研平台1项以上。心理学学科组获批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或科研平台1项。
2.团队建设方面:在三年学科建设周期内,教育学学科组应成功申报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人才项目1项,省部级教学或科研团队1项;心理学学科组应成功申报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人才项目1项,市厅级教学或科研团队1项。
3.人才培养方面:在三年学科建设周期内,教育学学科组应获批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教材建设项目1项;获批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优秀毕业论文5篇以上。心理学学科组应获批校级以上精品开放课程1门以上,获批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优秀毕业论文1项以上。
4.科学研究方面:在三年学科建设周期内,教育学学科组应获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项以上,新增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项目9项以上(其中国家级项目不低于3项),年均科研经费到帐100万元以上,发表CSSCI论文20篇以上(其中二类及以上论文6篇以上),在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6部以上,决策咨询报告被市厅级领导批示采纳1项。心理学学科组应获批市厅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1项以上,新增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以上(其中国家级项目不低于1项),年均科研经费到帐8万元以上,发表CSSCI论文10篇以上。
5.学术交流方面:支持学科组成员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争取担任国家级、省级学术团体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职务,积极举办省级以上的学术会议。
四、考核和奖励
注重学科整体考核。在学科年度考核、中期考核的基础上,开展学科建设周期整体考核。
注重对学科方向的考核。对照学科建设的任务与要求,对学科方向的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注重对学科成员的考核。对于在学科建设进程中取得业绩的成员,按照本《办法》所列标准予以资助。对于在学科建设周期没有做出业绩的成员,下一轮学科申报时将不再纳入考虑。
学校划拨的学科建设绩效由学科带头人根据贡献大小提出分配方案,报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五、学科建设经费使用
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突出重点、发挥优势、统筹规划”原则,严格遵循《淮阴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学科经费的使用与报销流程为: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认可——学科办登记——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学科带头人签字——学院院长签字——财务报销。
六、说明
教师教育学院的学科建设与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已经学院党政办公会研究通过,自2016年1月起实施。
其他未尽事项由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