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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学院关于加强成人教育的有关管理规定

作者:admin 审核人:时间:2015-10-26点击数:

2012年12月8日修订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及有关成人教育的政策与法规,认真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强化我院成人教育有关人员的职责,强化成人教育的管理,保证我院成人教育招生和教学任务的全面完成,促进我院成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分管成教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1、负责学院成人教育中的招生宣传工作。

2、负责学院成人教育的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工作。

3、负责学院成教教学计划制定的的组织与审核工作、并全面监控教学质量。

4、按规定对学院成人教育的课时费、差旅费等各项开支进行审核。

5、主持学院成人教育工作会议,布置学院成人教育的各项工作,负责学院成人教育的评估及验收工作。

6、负责其他涉及成人教育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二、学院成教教务员的岗位职责

1、负责联各系主任落实授课教师,负责成教的日常教学管理、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的办理和发放工作。

2、严格按教学计划的规定实施教学,按时排出课表,安排上课教室,检查教学进程、学员及教师的出勤情况等工作。

3、严格按照学校成人教育的考试、补考、调课的有关规定,做好考试课程的试卷印刷、考务安排、成绩登记等工作。在教学进行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掌握任课教师情况,统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经常深入班级听取上课教师和学员的意见。

5、根据学校关于成人教育学员休、退、转学的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学员的休、退、转学的手续工作。

6、负责联各系主任做好教材的征订以及函授教材的发放和保管。

7、及时收发上级下发的文件并归类存档。

8、负责学院成教的公共课、专业课课时经费的核算及发放。

9、做好学院分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学院成教班主任的岗位职责

1、新学员的班主任负责学员的报到入学注册、学员学籍卡、信息表的登记等工作。

2、负责通知班级学员的每次面授安排及其联络工作。

3、负责本班级学员的教材分发工作。

4、负责班级学员的学费催缴工作。

5、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与教育工作,认真填写好成教班主任工作日志。

6、做好学院分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招生宣传、教学及班级管理

1、加大成人教育招生宣传的工作力度

招生宣传是办好成人教育的关键环节,学院确立“成教办好靠大家,办好成教为大家”成人教育的宗旨,全院上下都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成人教育的招生宣传工作,各专业和部门的老师应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对在成人教育招生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实行奖励。每年成人教育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承担招生宣传的老师需把各自招生宣传的学员名单提交成人教育教务员(同时需提交学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等到成人教育考试后以实际录取的人数予以奖励。

2、加强成人教育的日常教学管理

认真做好学员的入学注册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关于成人教育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学员的报到、缴费等手续,并填写学员学籍登记卡。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要求学员须事先书面请假并附有关证明,未经准假或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实行课程管理的重心下移。课程安排时教务员应把每次面授的课程情况提交相关的系主任,由系主任提出任课教师名单后教务员制好课程表,分管成教的领导签字后,然后再递送继续教育学院后执行。

实行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双考勤制度。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在面授结束后将缺课、缺考等考勤情况统计后报学院成教教务员保存。严格遵守学校关于成人教育学员考试、考核的有关纪律要求,杜绝考试的违规违纪现象。任课教师应在2周内将考试、考核成绩以及考试卷、考核材料等提交成教教务员。

严格控制学员的面授期间的请假。学员面授期间的请假由班主任批准,请假期限为1天。请假时间超过1天的由班主任提交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学员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因急病或急事无法事先请假的,应事后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时间达到课程教学时数的1/3,学员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对补考学员实行集中补考。

3、强化班主任的管理职责

选择富有责任心、有班级管理经验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全面负责成教学员的班级日常管理、教材发放及学费催缴等工作。成教班主任要做好班级日志的填写工作,做好班级学员的出勤记录。成教班主任的考核纳入普高班主任的考核范围,视其实际工作量和考核结果在年终给予相应的班主任津贴和奖励。成教班主任如因进修等原因不能正常开展班级管理工作的,学院将另行选派教师担任班主任,待其学习或进修结束后可以再重新安排。

4、举办各种公益性的培训班

通过举办各种公益性的培训班,既是对教育学科专业性、学术性资源的积极利用,也是教育学科服务社会的有效途径。举办培训班将依托学校平台,培训主体为教育科学学院。鼓励本院教师牵头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培训费用的分成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实行。学院在学校分成后,将对办班牵头人予以办班收入一定比例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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