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培养方案,根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审核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及其表现,提出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见附件),现在学院公示,公示时间:5月19日--5月21日,无异议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2023届本科毕业生可授学位学生名单
附件2:2023年6月补发毕业证、学位证汇总表
教育科学学院
二○二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