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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2021年6月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情况公示

作者:王蕊审核人:任红娟时间:2021-07-05点击数:

教育科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培养方案,根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结合学生毕(结)业当年资格审核情况,检查其是否已达到毕业或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经过本人申请、学院审核、书面征询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所有委员意见,无异议通过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见附件),现在学院公示,公示时间:75--77日,无异议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2021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查表

教育科学学院

二○二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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