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淮阴师范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评优评先工作的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教育科学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组长
葛 军(学院党委书记)
二、副组长
杨冰双(学院党委副书记、院纪检委员,分管学生工作)
三、成员
张 欣(院长助理,主管教学)
梅 雪(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顾伊狄(团委书记)
陈 萌(辅导员,负责本科生奖助学金具体事务工作)
学生代表若干名(由学院学生组织及各班级民主推荐产生)
四、评审范围
本小组负责学院本科生以下各类奖助学金及评优评先项目的评审、审核与推荐工作:
(一)国家级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二)校级评优评先: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各类评比;
(四)其他经上级或学院决定由本小组评审的奖助学金及评优评先项目。
五、工作职责
1.负责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指标的分配、申请材料的审核与评议推荐工作;
2.严格执行评审标准与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3.受理并调查核实评审期间师生反映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4.做好评审材料的整理、归档与评审结果的公示工作。
六、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1日至9月23日(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评审小组组成人员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517-83525775
办公地点:淮阴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陈 萌
淮阴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