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培养方案,根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审核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及其表现,提出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见附件),现在学院公示,公示时间:5月13日--5月15日,无异议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教育科学学院2025年上半年函授及二学历授予学位名单
教育科学学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