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班主任推荐、学院审核、学院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推荐汪婷、刘畅、陈梦昕、褚心怡、杨丹(递补)5位同学到学校参评国家奖学金,上报学生的个人详细情况请查看附件。 公示时间10月1日-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到教育科学学院1号楼604学生工作办公室实名反映。 联系人:金淼,电话:83525775。
教育科学学院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