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培养方案,根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审核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及其表现,提出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潘郑元、周鑫怡、郎艳和晏梓豪等四位同学。现在学院公示,公示时间:7月4日--7月6日,无异议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教育科学学院
二○二四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