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1.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监督小组的工作职责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曹如军
成员:任红娟 陈太忠
3.复试录取监督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滕祥
成员:林其羿
二、复试办法
(一)招生计划
注:一志愿复试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接受调剂考生,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按程序适当调整。
(二)复试分数线
我校执行教育部一区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具体包括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素质面试两个环节。
(四)复试人选
1.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的120%(上线生源不足1:1.2的领域除外)。
2.第一志愿复试人选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在本院网站另行公布。
(五)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以《淮阴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入学考试参考书目》公布为准,时间一般为2小时,满分为150分。
2.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理解并回答有关日常生活、家庭、工作、专业知识等问题的外语听、说能力以及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5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50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专家评分采取实名制,计分办法为各位专家打分累计的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50分、综合面试1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50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2.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计算。具体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1/5)×60%+(复试成绩×1/3)×40%(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以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初试政治成绩的高低排序。
三、录取工作
(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通过资格审查者;
2.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达不到180分);
5.经核实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者;
6.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
7.其他违背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情况者。
四、复试日程安排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拟录取的考生可提供2023年3月1日以后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也可复试后一周内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证明,主要包含血常规、血生化四项、胸片、内科和外科。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备注:拟录取的考生自复试后至2023年4月2日(含此日)前将体检证明以 PDF 电子版(按照“姓名+报考专业+考生号+体检证明”命名)发送至2324630349@qq.com邮箱。若考生逾期提交体检证明,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六、其他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研究生处和学院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学院监督电话:13852496968,电子信箱:xiangtengz@163.com。
本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解释权归教育科学学院,如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淮阴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