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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的通知

作者:admin 审核人:时间:2019-11-10点击数:

各党支部、各系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的要求以及《淮阴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结合我院党政领导的分工情况,建立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

一、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要对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象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教育管理。具体责任如下:

(一)向责任对象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和学校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精神及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加强对责任对象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年与责任对象至少谈心一次,了解其廉洁自律的情况,肯定优点,指出不足。

(三)关心责任对象党风廉政的状况,纠正其违纪行为。对师生反映责任对象的轻微问题,要及时给予教育、提醒;在责任对象因违法违纪问题受到查处时,要根据组织要求,对责任对象予以批评教育,督促其主动检查交代,争取从宽处理。

四)在责任对象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受到查处时,应对自身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自查,并书面报告党总支。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象每年至少一次向责任人汇报自己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如遇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上级责任人汇报。

特此通知。

 

附件:1.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一)   

2.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二)

                                  

 

                                      

                                         201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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