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淮师办〔2025〕46号文件《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相关办法,经学生自愿申请报名、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学院党政办公会研究,拟推荐184位同学作为2025年国家助学金候选人上报学校进行评选和审批,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11月1日—11月3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3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学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学院将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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