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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关于加强早操管理规定

作者:admin 审核人:时间:2015-12-21点击数:

淮阴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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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关于加强早操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学院早操的正常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现根据《淮阴师范学院早操管理规定》,结合本院具体情况,现作出如下规定:

一、考勤办法

1、点名制度

由院自管会同学会合各班体育委员负责各班早操情况检查,并每周一在院公告栏通报检查结果。

2、请假制度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时,应事先向辅导员或班主任请假并开具假条,因急病或紧急事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在三日内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必须有院卫生室证明,事假必须有充分理由。如不能按上述规定执行按旷操处理。

二、计分办法

1、迟到、早退、未穿校服(校服因为某种原因不能穿者需班主任开证明)按照一次扣综合素质中常规管理分0.5分.早操动作不标准以及其他违反早操正常进行的行为记为“差评”按照一次扣综合素质中常规管理分0.5分,旷操一次扣综合素质中常规管理分1分;累计旷操三次全院通报批评,对于屡教不改者报送学校建议给予相关处分。被评为早操标兵,一次加综合素质中常规管理分0.5分; 

2、 各班考勤班长务必协助体育部检查人员对本班出操情况进行考勤并如实记录。

3、 每周早操统计由院自管会负责,统计结果一式两份,一份交于院学工办,一份自管会备案。

 

 

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工作

办公室      

     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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